当年夏天,我回到北京。我所寻找的从没有出现过。 -
我说:这车是我朋友的,现在是我的,我扔的时候心情有些问题,现在都让你骑两天了,可以还我了。
其中有一个最为让人气愤的老家伙,指着老枪和我说:你们写过多少剧本啊?
注②:不幸的是三环路也终于变成了二环路以前那样。(作者按。) -
我在北京时候的一天晚上,接到一个电话,是一个外地的读者,说看了我的新书,觉得很退步,我说其实是我进步太多,小说就是生活,我在学校外面过了三年的生活,而你们的变化可能仅仅是从高一变成了高三,偶像从张信哲变成了F4而已,所以根本不在一个欣赏的层次上。我总不能每本书都上学啊几班啊的,我写东西只能考虑到我的兴趣而不能考虑到你们的兴趣。这是一种风格。
这天晚上我就订了一张去北京的机票,首都机场打了个车就到北京饭店,到了前台我发现这是一个五星级的宾馆,然后我问服务员:麻烦你帮我查一下一个叫张一凡的人。
天亮以前,我沿着河岸送她回家。而心中仍然怀念刚刚逝去的午夜,于是走进城市之中,找到了中学时代的那条街道,买了半打啤酒,走进游戏机中心,继续我未完的旅程。在香烟和啤酒的迷幻之中,我关掉电话,尽情地挥洒生命。忘记了时间的流逝。直到家人找到我的F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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