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不,比原来那个快多了,你看这钢圈,这轮胎,比原来的大多了,你进去试试。
等他走后我也上前去大骂:你他妈会不会开车啊,刹什么车啊。
于是我掏出五百块钱塞她手里说:这些钱你买个自行车吧,正符合条件,以后就别找我了。
然后我终于从一个圈里的人那儿打听到一凡换了个电话,马上照人说的打过去,果然是一凡接的,他惊奇地问:你怎么知道这个电话?
服务员说:对不起先生,这是保密内容,这是客人要求的我们也没有办法。
而老夏没有目睹这样的惨状,认为大不了就是被车撞死,而自己正在年轻的时候,所谓烈火青春,就是这样的。
所以我现在只看香港台湾的汽车杂志。但是发展之下也有问题,因为在香港经常可以看见诸如甩尾违法不违法这样的问题,甚至还在香港《人车志》上看见一个水平高到内地读者都无法问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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