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山最后两天的时候我买好到北京的火车票,晚上去超市买东西,回学院的时候发现一个穿黑衣服的长头发女孩子,长得非常之漂亮,然而我对此却没有任何行动,因为即使我今天将她弄到手,等我离开以后她还是会惨遭别人的毒手——也不能说是惨遭,因为可能此人还乐于此道。我觉得我可能在这里的接近一年时间里一直在等她的出现,她是个隐藏人物,需要经历一定的波折以后才会出现。
第一次去北京是因为《三重门》这本书的一些出版前的事宜,此时觉得北京什么都不好,风沙满天,建筑土气,如果不说这是北京还没准给谁西部大开发掉了。我觉得当时住的是中国作家协会的一个宾馆,居然超过十一点钟要关门,幸好北京的景色也留不住我逛到半夜,所以早早躲在里面看电视,看了一个礼拜电视回去了,觉得上海什么都好,至少不会一个饺子比馒头还大。
听了这些话我义愤填膺,半个礼拜以后便将此人抛弃。此人可能在那个时候终于发现虽然仍旧是三菱的跑车,但是总比街上桑塔那出去有面子多了,于是死不肯分手,害我在北京躲了一个多月,提心吊胆回去以后不幸发现此人早就已经有了新男朋友,不禁感到难过。
但是也有大刀破斧的球员比如说李铁,李铁最近写了一本书,叫《铁在烧》,意思是说我李铁正在发烧,所以最容易大脑一热,做出让人惊叹的事情,所以中国队的后场倒脚一般都是在李铁那里结束的。大家传来传去,李铁想,别啊,这样传万一失误了就是我们后防线的责任啊,不如直接把球交给前锋线,多干脆,万一传准了就是欧式足球啊,就是贝克汉姆啊,于是飞起一脚。又出界。
然后就去了其他一些地方,可惜都没办法呆很长一段时间。我发现我其实是一个不适宜在外面长期旅行的人,因为我特别喜欢安定下来,并且不喜欢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不喜欢走太长时间的路,不喜欢走着走着不认识路了。所以我很崇拜那些能到处浪迹的人,我也崇拜那些不断旅游并且不断忧国忧民挖掘历史的人,我想作为一个男的,对于大部分的地方都应该是看过就算并且马上忘记的,除了有疑惑的东西比如说为什么这家的屋顶造型和别家不一样或者那家的狗何以能长得像只流氓兔子之类,而并不会看见一个牌坊感触大得能写出两三万个字。
我泪眼蒙回头一看,不是想象中的扁扁的红色跑车飞驰而来,而是一个挺高的白色轿车正在快速接近,马上回头汇报说:老夏,甭怕,一个桑塔那。
我的旅途其实就是长期在一个地方的反反复复地重复一些事情,并且要简单,我慢慢不喜欢很多写东西的人都喜欢的突然间很多感触一起涌来,因为我发现不动脑子似乎更加能让人愉快。 -
但是也有大刀破斧的球员比如说李铁,李铁最近写了一本书,叫《铁在烧》,意思是说我李铁正在发烧,所以最容易大脑一热,做出让人惊叹的事情,所以中国队的后场倒脚一般都是在李铁那里结束的。大家传来传去,李铁想,别啊,这样传万一失误了就是我们后防线的责任啊,不如直接把球交给前锋线,多干脆,万一传准了就是欧式足球啊,就是贝克汉姆啊,于是飞起一脚。又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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